他的一生。

时光没有厚待任何一个人。
John Watson直到年近六十,写作的名气才开始明朗。他作为一个出色的医生度过了他大半岁月,直到白发苍苍年岁将尽,才堪堪够到点梦想的尾巴。
Watson医生不是生来就天赋异禀,对医学以及参军兴趣满满的。当然,作为一个出生在战争时期的男士,热血也未曾缺席。
但他的的确确,切切实实地梦想过成为一个名扬四海,一字千金的作者。
当John Watson被装进棺材埋入土中,又再过了很多年,青苔塞满了木板的边缘,一丝缝隙都不曾留下,他的梦想(曾经的)终于实现了。
人们赞叹Sherlock Holmes在历史中展现的伟绩,沉浸在他所撰写的小说中——大英政府和John年轻时胡乱编写的故事也一并被爱屋及鸟,集结出一份厚实沉重的《John Watson故事集》。
彼时John的棺木刚被抬出,换到了个小巧精致的丝绒底盒。余下的木头和大件碎骨被抛入海洋,还有几小块被攥在狂热粉丝的手心。
时光也温柔对待着每一个人。
Sheelock Holmes去世时John Watson还能健步如飞地在泰晤士河边赶路,他们一同居住在郊外林间的木屋里,窗外种了两颗松树和一株紫罗兰。院子边缘钉进两箱人造蜂巢,防护服吊在柏树的枝桠上。
Sherlock Holmes也吊在枝桠上,吱吱呀呀地晃。
天才的脑子总绕着另一个宇宙的路线运转着,当Sherlock信奉起基督时,John就料到这一天了。
他看着对方痴迷于占卜,执着在世界起源与人类结局的夹缝里,心想总有一天对方会把自己作死。
John Watson穷极一生赢过Sherlock Holmes的唯有精准的枪法和较为之长的生存时间。
但Sherlock Holmes总有办法千古流芳。他的魅力和聪慧让John Watson无法自拔,以至于接下来孤独的十年中都埋首案前,处心积虑翻遍回忆。
很难说是怀念还是苦痛难言的挚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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